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总则
- 第 1.0.1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防雷设计。酒店建筑属于民用建筑,应遵循本规范。
- 第 1.0.2 条防雷设计应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酒店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优先考虑人身安全,并兼顾建筑物及内部设备的安全。
- 第 1.0.3 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防雷建筑物。酒店建筑通常按 第二类或第三类 防雷建筑物设计(具体分类依据第3章)。
- 第 1.0.4 条防雷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酒店建筑(人员密集、重要公共建筑)的防雷等级不应低于 第二类 (依据第3.0.3条,但总则1.0.4强调设计原则)。
- 第 1.0.5 条新建酒店建筑防雷设计应纳入整体设计,与建筑、结构、电气、智能化等专业协调。
- 第 1.0.6 条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
- 第 第4.2.1条 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大于 18m ();
- 第 第4.2.1条 条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大于 25m ();
- 第 第5.2.1条 条酒店屋顶金属旗杆、天线等应作为接闪器,其直径不小于 20mm ()。
术语
- 第 2.0.1 条接闪器 :由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用于拦截闪电并引导雷电流的装置。
- 第 2.0.2 条引下线 :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通常沿建筑物外墙敷设,间距不应大于18m(一类防雷)或25m(二类防雷)。
- 第 2.0.3 条接地装置 :埋入土壤或混凝土基础中的接地极和接地线的总称,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一类防雷≤10Ω,二类防雷≤10Ω,三类防雷≤30Ω。
- 第 2.0.4 条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SPD)及其他连接导体组成的总称。
- 第 2.0.5 条雷电防护区(LPZ) :根据雷电电磁脉冲的严重程度划分的区域,酒店建筑中通常需划分LPZ 0A、LPZ 0B、LPZ 1及后续区域。
- 第 2.0.6 条电涌保护器(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雷电流的器件,其标称放电电流In值:一类防雷≥20kA(10/350μs),二类防雷≥10kA(8/20μs)。
- 第 2.0.7 条等电位连接 :将分开的金属物体用导体直接连接,以消除电位差。酒店内所有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设备外壳等均需在LPZ 0与LPZ 1边界处做等电位连接。
- 第 2.0.8 条防雷等电位连接 :将防雷装置与建筑物内的金属物体、电气和电子系统做等电位连接,连接导体的最小截面积:铜≥6mm²,钢≥16mm²。
- 第 2.0.9 条防雷接地 :将防雷装置与大地作良好连接的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上述2.0.3条要求。
- 第 2.0.10 条防雷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酒店通常按第二类或第三类防雷设计(取决于高度、人员密度等)。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 第 3.0.3 条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br •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br • 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 第 3.0.4 条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br •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br •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
- 第 3.0.2 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br •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br • 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br • 具…
- 第 0.05 条说明 :酒店建筑的具体防雷分类需根据其重要性、人员密集程度及预计雷击次数(N)确定。预计雷击次数N的计算方法见规范附录A,涉及当地雷暴日、建筑物等效面积等参数。一般酒店若为人员密集公共建筑,N 次/a时划为第二类;0.…
防雷装置
- 第 4.2.1 条接闪器布置 :二类防雷酒店建筑,接闪器滚球半径 \( h_r \) 为 45m ;三类防雷酒店建筑,滚球半径 \( h_r \) 为 60m 。接闪网网格尺寸:二类不大于 10m×10m 或 12m×8m ;三类不大于…
- 第 4.3.1 条引下线间距 :二类防雷酒店建筑,引下线平均间距不大于 18m ;三类防雷酒店建筑,引下线平均间距不大于 25m 。引下线应沿建筑四周均匀对称布置,优先利用建筑钢结构或混凝土柱内钢筋。
- 第 4.3.5 条接地装置 :防雷接地与电气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Ω (按其中最小值要求)。独立接地装置(如仅防雷接地)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 。
- 第 4.4.3 条等电位连接 :酒店建筑内所有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应在 总配电箱、总等电位端子箱 处与接地装置连接。总等电位端子箱应与接地装置连接,连接线截面积不小于 25mm² 铜导体。
- 第 4.5.1 条防侧击雷 :二类防雷酒店建筑,高度超过 30m 时,应从 30m 起每层沿建筑物四周设置水平接闪带,并利用结构圈梁钢筋作为均压环。三类防雷酒店建筑,高度超过 60m 时,应从 60m 起设置。
- 第 4.5.2 条防雷电波侵入 :酒店建筑内所有进出建筑物的 低压配电线路 和 信号线路 (如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应在 入户处 安装 Ⅰ级试验 的电涌保护器(SPD)。SPD的电压保护水平 \( U_p \) 应不大于 2.5kV …
- 第 5.2.1 条接闪器材料 :接闪杆(避雷针)采用热镀锌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 12mm ;采用热镀锌钢管时,壁厚不应小于 2.5mm 。接闪带(避雷带)采用热镀锌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 8mm ;采用扁钢时,截面积不应小于 48mm² …
- 第 5.3.1 条引下线材料 :明敷引下线采用热镀锌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 8mm ;采用扁钢时,截面积不应小于 48mm² ,厚度不应小于 4mm 。利用建筑内钢筋作为暗敷引下线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0mm ,且应焊接或机械连接成电气…
- 第 5.4.2 条接地体材料 :人工垂直接地体采用热镀锌角钢时,厚度不应小于 4mm ;采用热镀锌钢管时,壁厚不应小于 3.5mm 。水平接地体采用热镀锌扁钢时,截面积不应小于 90mm² ,厚度不应小于 4mm ;采用圆钢时,直径不应…
- 第 6.1.2 条电涌保护器(SPD)选择 :酒店建筑内 电子信息系统 (如消防控制、安防监控、计算机网络)的电源线路SPD,其标称放电电流 \( I_n \) 不应小于 20kA (10/350μs波形,Ⅰ级试验)或 40kA (8/…
接闪器
- 第 5.2.1 条接闪器应由下列一种或多种组合组成: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网。酒店建筑通常采用接闪带(明敷或暗敷)与接闪网相结合的方式。
- 第 5.2.4 条接闪带应装设在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如屋角、屋脊、檐角、女儿墙等)。当采用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 8mm ;采用扁钢时,截面不应小于 48mm² ,厚度不应小于 4mm 。
- 第 5.2.5 条接闪网网格尺寸要求:对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酒店常见类别),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10m×10m 或 12m×8m ;对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20m×20m 或 24m×16m 。
- 第 5.2.6 条接闪杆(避雷针)的材质要求:采用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 12mm (针长1m以下)或 16mm (针长1 2m);采用钢管时,直径不应小于 20mm (针长1m以下)或 25mm (针长1 2m),壁厚不应小于 2.5m…
- 第 5.2.7 条接闪器应热镀锌或涂漆防腐。在腐蚀性较强的环境(如酒店靠近海边或工业区),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 第 5.2.8 条接闪带(网)的支撑件(支架)间距:水平直线部分宜为 0.5m~1.5m ,转弯处宜为 0.3m~0.5m 。支架高度不宜小于 0.15m ,以保持接闪带与屋面之间的空气间隙。
- 第 5.2.9 条当酒店屋面有金属物体(如金属栏杆、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室外机等)时,其金属部件应与接闪器可靠连接。若金属物体厚度不小于 4mm (铁板)或 2.5mm (铜板),且不会因雷击熔化,可作为自然接闪器使用。
- 第 5.2.10 条接闪器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焊接长度:圆钢双面焊不小于 6倍直径 ,单面焊不小于 12倍直径 ;扁钢焊接长度不小于 2倍宽度 ,且不少于三面施焊。
- 第 5.2.12 条当酒店屋顶采用金属屋面时,若金属板厚度不小于 0.5mm (铁板)或 0.4mm (铜板),且下方无易燃材料,则金属屋面本身可作为接闪器。但需确保板间连接良好,且与引下线可靠焊接。
引下线
- 第 4.3.3 条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18m。
- 第 4.3.5 条利用建筑物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当钢筋直径≥16mm时,应利用2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当钢筋直径为10mm~16mm时,应利用4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 第 4.3.6 条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时,可不另设断接卡,但应在室内外适当地点设置若干连接板,供测量、接入人工接地体和等电位连接用。
- 第 4.3.7 条引下线采用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8mm;采用扁钢时,截面不应小于48mm²,厚度不应小于4mm。
- 第 4.3.8 条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²。
- 第 4.3.9 条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
- 第 4.4.3 条(三类防雷建筑)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25m。
- 第 4.4.5 条(三类防雷建筑)引下线采用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8mm;采用扁钢时,截面不应小于48mm²,厚度不应小于4mm。
- 第 5.2.4 条(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气设备接地、信息系统接地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当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应在各引下线处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 第 第3.0.3条 条酒店建筑通常按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设计(依据,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故核心条款以4.3系列为主。若为小型酒店或经计算确定为三类防雷,则适用4.4系列。
接地装置
- 第 4.2.1 条接地装置材料与最小尺寸 :酒店建筑接地体应采用热镀锌钢材。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小于100mm²,厚度不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小于3.5mm。
- 第 4.2.2 条接地电阻值 :酒店建筑的防雷接地装置与电气系统共用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依据第4.2.2条及第6.1.2条,实际工程中酒店通常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若独立设置防雷接地,则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二类防雷)或3…
- 第 4.3.1 条接地体埋设深度 :人工垂直接地体长度宜为2.5m;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且宜在冻土层以下)。
- 第 4.3.2 条接地体间距 :垂直接地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m(当受场地限制时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2m)。
- 第 4.3.3 条环形接地体 :酒店建筑宜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为自然接地体,并沿建筑物四周敷设环形接地体(或利用基础内钢筋形成闭合回路),其周长不应小于建筑物周长。
- 第 4.3.4 条等电位连接 :酒店建筑内所有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电梯轨道、金属门窗等,均应与接地装置做等电位连接。连接线采用不小于16mm²的铜芯线或不小于50mm²的镀锌扁钢。
- 第 4.3.5 条防跨步电压与接触电压 :在酒店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如入口、泳池边),接地装置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如铺设沥青路面或采用网格状接地体),使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不超过50V。
- 第 4.3.6 条接地装置连接 :接地体之间的连接必须采用焊接(搭接长度:圆钢为直径的6倍,扁钢为宽度的2倍且至少三面焊接),并做防腐处理。不得采用螺栓连接(除测试点外)。
- 第 4.4.1 条测试点设置 :酒店建筑应在室外距地面0.5m处设置不少于2个接地电阻测试点(通常利用引下线在首层设断接卡),测试点应有明显标识。
等电位连接
- 第 6.2.2 条酒店建筑内所有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等,应在入户处就近与接地装置连接。连接导体的最小截面积:铜质16mm²,钢质50mm²。
- 第 6.2.4 条酒店内各层(如客房层、大堂、设备层)的等电位连接带(MEB)应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连接线采用不小于25mm²铜线或50mm²镀锌扁钢。每层等电位连接带应形成环形或网格状,网格尺寸不宜大于10m×10m。
- 第 6.3.1 条酒店内所有可导电的金属物体(如金属门窗、金属吊顶、电梯导轨、金属管道、卫生间的金属浴缸、淋浴房金属框架等)应进行等电位连接。连接线截面积:铜质不小于6mm²,钢质不小于16mm²。
- 第 6.3.2 条酒店内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如配电箱外壳、插座PE端子、灯具金属外壳)应与等电位连接带连接。连接线最小截面积:铜质4mm²,钢质16mm²。
- 第 6.3.3 条酒店内信息设备(如弱电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的等电位连接应采用星形(S型)或网状(M型)结构。采用S型时,设备外壳与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线截面积不小于6mm²铜线;采用M型时,网格尺寸不宜大于2m×2m,连接…
- 第 6.3.4 条酒店内卫生间(特别是淋浴间、浴缸区域)应设置局部等电位端子箱(LEB),将卫生间内所有金属物体(如金属给排水管、金属地漏、金属扶手、金属毛巾架、浴缸金属部件)及插座PE线连接至LEB。连接线截面积:铜质不小于4mm²,…
- 第 6.3.5 条酒店内游泳池、SPA区域(如有)的等电位连接:所有金属构件(如金属扶梯、金属灯具外壳、金属管道、金属格栅)应连接至等电位连接带,连接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²铜线。该区域等电位连接带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 第 6.3.6 条酒店内电梯井道内的导轨、轿厢金属结构、电梯控制柜外壳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导轨与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²铜线或50mm²镀锌扁钢。
- 第 6.4.1 条酒店内防雷等电位连接带与接地装置之间的连接线,其总电阻不应大于0.5Ω(含连接线自身电阻及接触电阻���。连接线应采用焊接或螺栓压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或扁钢宽度的2倍。
雷电电磁脉冲
- 第 6.1.2 条酒店建筑内电子信息系统(如火灾报警、安防监控、通信网络等)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及雷击风险,按A、B、C、D四级进行防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设计。
- 第 6.2.1 条当酒店建筑设有电子信息系统时,应设置等电位接地网络。接地网络应采用星形(S型)或网状(M型)结构,网格尺寸不宜大于1m×1m(M型)或按设备要求确定(S型)。
- 第 6.2.2 条酒店内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线(如电缆金属护套、水管、煤气管等)应在入口处做等电位连接,连接电阻不应大于0.2Ω。
- 第 6.3.1 条酒店电源线路应安装浪涌保护器(SPD)。在LPZ0A或LPZ0B区与LPZ1区交界处,SPD的标称放电电流In不应小于20kA(10/350μs波形)或40kA(8/20μs波形)。
- 第 6.3.2 条酒店内重要设备(如计算机、服务器、消防控制主机)的电源端口应安装Ⅱ级试验SPD,其标称放电电流In不应小于10kA(8/20μs波形)。
- 第 6.3.4 条酒店信号线路(如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应安装信号SPD,其标称放电电流In不应小于5kA(8/20μs波形),响应时间不应大于25ns。
- 第 6.4.1 条酒店建筑内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以下要求:机房屏蔽网格尺寸不宜大于2m×2m,屏蔽效能不应低于20dB(在1MHz~1GHz频率范围内)。
- 第 6.4.2 条酒店内弱电线路(如综合布线)应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金属管两端应做等电位连接,且与接地网连接点间距不宜大于15m。
- 第 6.5.1 条酒店内电子信息系统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当与防雷接地共用时)或按设备要求确定(但不应大于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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