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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7-2010 第4.3.1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防雷装置电气工程

GB 50057-2010 第4.3.1条

| **** | **引下线间距**:二类防雷酒店建筑,引下线平均间距不大于 **18m**;三类防雷酒店建筑,引下线平均间距不大于 **25m**。引下线应沿建筑四周均匀对称布置,优先利用建筑钢结构或混凝土柱内钢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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