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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7-2010 第4.3.1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接地装置电气工程

GB 50057-2010 第4.3.1条

| **** | **接地体埋设深度**:人工垂直接地体长度宜为2.5m;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且宜在冻土层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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