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7-2010 第6.3.3条
| 酒店内信息设备(如弱电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的等电位连接应采用星形(S型)或网状(M型)结构。采用S型时,设备外壳与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线截面积不小于6mm²铜线;采用M型时,网格尺寸不宜大于2m×2m,连接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²铜线。
| 酒店内信息设备(如弱电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的等电位连接应采用星形(S型)或网状(M型)结构。采用S型时,设备外壳与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线截面积不小于6mm²铜线;采用M型时,网格尺寸不宜大于2m×2m,连接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²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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