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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7-2010 第5.3.1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防雷装置电气工程

GB 50057-2010 第5.3.1条

| **** | **引下线材料**:明敷引下线采用热镀锌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 **8mm**;采用扁钢时,截面积不应小于 **48mm²**,厚度不应小于 **4mm**。利用建筑内钢筋作为暗敷引下线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0mm**,且应焊接或机械连接成电气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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