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00-2013 第6.0.7条
|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br>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r>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br>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br>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br>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酒店建筑需重点核查客房、公共区域的功能性及观感。 |
|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br>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r>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br>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br>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br>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酒店建筑需重点核查客房、公共区域的功能性及观感。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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