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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00-2013 第3.0.3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基本规定机电综合

GB 50300-2013 第3.0.3条

|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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