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16-2014 (2018年版) 第8.4.1条
|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庭;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酒店建筑适用)。
|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庭;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酒店建筑适用)。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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