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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6-2014 (2018年版) 第8.3.1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防烟排烟消防工程

GB 50016-2014 (2018年版) 第8.3.1条

|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含酒店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含酒店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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