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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500-2013 第9.14.1条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合同价款调整成本造价

GB 50500-2013 第9.14.1条

| **** |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调整**: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提前竣工补偿费的计算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款的5%(具体比例由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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