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34-2013 第7.2.3条
| **** | 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或LED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回路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 |
| **** | 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或LED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回路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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