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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6-2013 第10.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系统供电消防工程

GB 50116-2013 第10.1.2条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组,其容量应保证系统在火灾状态下至少工作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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