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HotelM&E AI
首页 › 规范条文 › GB 50116-2013 › 第2.0.4条

GB 50116-2013 第2.0.4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术语消防工程

GB 50116-2013 第2.0.4条

|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不宜超过一个防火分区;当跨越楼层时,不宜超过3层。

该规范其他条文

还有具体问题?问一位机电专家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免费提问 →

以上内容为工程实践参考,具体项目须结合现场工况与最新规范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