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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6-2013 第3.1.7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工程

GB 50116-2013 第3.1.7条

| | 控制器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应能连续工作不少于8小时;酒店需确保备用电源在断电时维持系统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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