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16-2014 (2018年版) 第8.1.2条
| 高层民用建筑(含酒店)应设置消防电梯;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含酒店)消防电梯数量不应少于2台,且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台;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不应超过60s。
| 高层民用建筑(含酒店)应设置消防电梯;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含酒店)消防电梯数量不应少于2台,且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台;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不应超过60s。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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