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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6-2013 第3.5.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工程

GB 50116-2013 第3.5.1条

|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备自检功能,自检周期不应大于30天,自检时应能检查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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