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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6-2014 (2018年版) 第5.1.2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构造消防工程

GB 50016-2014 (2018年版) 第5.1.2条

|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如承重墙、楼梯间墙、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等)均应为不燃性材料,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承重墙)、2.00h(楼梯间墙)、1.0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上述构件的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2.50h、1.50h、0.50h。酒店建筑(尤其是高层酒店)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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