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16-2014 (2018年版) 第5.1.1条
|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疏散和灭火难度等分为单、多层和高层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分为一类和二类。酒店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酒店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的酒店为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疏散和灭火难度等分为单、多层和高层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分为一类和二类。酒店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酒店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的酒店为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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