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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6-2013 第3.5.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系统设计消防工程

GB 50116-2013 第3.5.1条

| 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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