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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6-2013 第3.4.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系统设计消防工程

GB 50116-2013 第3.4.1条

|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有用于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防电话、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设备的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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