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588-2003 第9.5.1条
|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63m/s的电梯,应装设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该装置应作用于轿厢、对重或钢丝绳系统,且动作速度不应大于限速器动作速度的115%。 |
|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63m/s的电梯,应装设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该装置应作用于轿厢、对重或钢丝绳系统,且动作速度不应大于限速器动作速度的115%。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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