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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736-2012 第8.3.1条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消声与隔振暖通空调

GB 50736-2012 第8.3.1条

| 空调系统风管内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主风管风速不宜大于8m/s,支管风速不宜大于5m/s;对于酒店建筑客房等要求安静的房间,主风管风速不宜大于5m/s,支管风速不宜大于3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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