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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500-2013 第9.13.1条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合同价款调整成本造价

GB 50500-2013 第9.13.1条

| **** | **不可抗力调整**: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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