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00-2013 第3.1条
| **附录B.** | **天棚吊顶(宴会厅/客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面积>0.3m²的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
| **附录B.** | **天棚吊顶(宴会厅/客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面积>0.3m²的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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