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89-2015 第4.3.1条
| **** | **地源热泵系统适用条件**:当酒店建筑场地具备浅层地热能(土壤源、地下水源或地表水源)利用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进行供暖和空调。系统能效比(EER)不应低于 **5.0**(制冷工况),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 **4.5**(制热工况)。 |
| **** | **地源热泵系统适用条件**:当酒店建筑场地具备浅层地热能(土壤源、地下水源或地表水源)利用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进行供暖和空调。系统能效比(EER)不应低于 **5.0**(制冷工况),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 **4.5**(制热工况)。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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