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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34-2013 第5.4.1条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照明标准值电气工程

GB 50034-2013 第5.4.1条

| **** | **统一眩光值(UGR)限值**:酒店建筑中,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等场所的UGR不应大于 **19**;餐厅、多功能厅等场所的UGR不应大于 **22**;走廊、楼梯间等场所的UGR不应大于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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