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40-2007 第4.1.1条
| **** | 监控中心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且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对于酒店建筑,监控中心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不应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 **** | 监控中心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且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对于酒店建筑,监控中心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不应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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