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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70-2005 第6.0.8条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操作与控制消防工程

GB 50370-2005 第6.0.8条

| **** |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酒店客房区、走廊需确保疏散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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