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HotelM&E AI
首页 › 规范条文 › GB 50370-2005 › 第3.3.1条

GB 50370-2005 第3.3.1条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系统设计消防工程

GB 50370-2005 第3.3.1条

| **** | **IG541设计浓度**:IG541灭火系统的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且不应低于37.5%。 |

该规范其他条文

还有具体问题?问一位机电专家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免费提问 →

以上内容为工程实践参考,具体项目须结合现场工况与最新规范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