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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70-2005 第3.1.11条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系统设计消防工程

GB 50370-2005 第3.1.11条

| **** | **自动控制与手动控制**:防护区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增设光报警器;入口处应设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和释放声光警报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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