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70-2005 第3.1.5条
| **** | **防护区面积与容积**: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面积不宜大于800㎡,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面积不宜大于500㎡,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
| **** | **防护区面积与容积**: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面积不宜大于800㎡,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面积不宜大于500㎡,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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