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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67-2014 第8.2.7条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通风与排烟消防工程

GB 50067-2014 第8.2.7条

| **** | 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且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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