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消防工程GB 50067-2014 第7.1.11条| |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独立消防水泵房,其出口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且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