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974-2014 第4.1.5条
| **** | **消防水源应保证持续供水**。酒店建筑(尤其是高层)的消防水源(市政给水、消防水池等)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且不应被其他非消防用途(如生活用水)占用而影响消防供水能力。 |
| **** | **消防水源应保证持续供水**。酒店建筑(尤其是高层)的消防水源(市政给水、消防水池等)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且不应被其他非消防用途(如生活用水)占用而影响消防供水能力。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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