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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2-2009 第7.0.1条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特殊场所电气工程

GB 50052-2009 第7.0.1条

| 酒店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等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当建筑高度超过50m时,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要求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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