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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251-2017 第4.1.3条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排烟系统设计消防工程

GB 51251-2017 第4.1.3条

| **** |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含酒店)和工业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竖向分段**方案,且服务高度不宜大于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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