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251-2017 第4.1.3条
| **** |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含酒店)和工业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竖向分段**方案,且服务高度不宜大于100m。 |
| **** |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含酒店)和工业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竖向分段**方案,且服务高度不宜大于100m。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免费提问 →以上内容为工程实践参考,具体项目须结合现场工况与最新规范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