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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2-2009 第3.5.3条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电气工程

GB 50052-2009 第3.5.3条

| 在TN系统中,配电线路采用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接地故障保护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切断故障回路,且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符合:Zs·Ia ≤ U0·2/3(其中Zs为接地故障回路阻抗,Ia为保护电器动作电流,U0为相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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