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2-2009 第3.3.1条
|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满足负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且不应少于30分钟(适用于酒店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消防水泵等消防负荷)。
|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满足负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且不应少于30分钟(适用于酒店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消防水泵等消防负荷)。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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