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2-2009 第3.0.7条
| 酒店建筑中,一级负荷包括:大型酒店的经营及管理用计算机系统、宴会厅、餐厅、厨房、主要通道照明、客梯、排污泵等;二级负荷包括:一般酒店的客房照明、主要通道照明、客梯等。(注:适用于酒店建筑的特殊条款,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及本规范相关负荷分级原则,酒店负荷分级需结合建筑规模确定。)
| 酒店建筑中,一级负荷包括:大型酒店的经营及管理用计算机系统、宴会厅、餐厅、厨房、主要通道照明、客梯、排污泵等;二级负荷包括:一般酒店的客房照明、主要通道照明、客梯等。(注:适用于酒店建筑的特殊条款,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及本规范相关负荷分级原则,酒店负荷分级需结合建筑规模确定。)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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