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588-2003 第13.4.1条
| **** | **照明与插座电压**:轿厢照明、井道照明、机房照明电压应为 **AC 220V**(±10%)。轿厢内应设 **2个** 以上插座(供清洁设备用),电压 **AC 220V**,并带 **漏电保护**(动作电流≤30mA)。酒店需额外配置 **应急照明**(持续≥1小时,照度≥50lx)。 |
| **** | **照明与插座电压**:轿厢照明、井道照明、机房照明电压应为 **AC 220V**(±10%)。轿厢内应设 **2个** 以上插座(供清洁设备用),电压 **AC 220V**,并带 **漏电保护**(动作电流≤30mA)。酒店需额外配置 **应急照明**(持续≥1小时,照度≥50lx)。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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