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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4-2011 第6.4.1条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配电线路的保护电气工程

GB 50054-2011 第6.4.1条

| **** | 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电器应能在短路电流使导体达到允许极限温度前切断电路。对于酒店内电缆或绝缘导体的短路持续时间不应超过5s(对PVC绝缘导体)或0.4s(对交联聚乙烯绝缘导体),具体按热稳定校验公式 \( S \geq \frac{I \sqrt{t}}{k} \) 计算,其中S为导体截面(mm²),I为短路电流有效值(A),t为短路持续时间(s),k为导体系数(铜芯PVC绝缘取115,交联聚乙烯取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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