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4-2011 第3.2.3条
| | 照明配电回路中,**每一单相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大型组合灯具按光源数折算)。酒店大堂、宴会厅等大功率照明回路需单独核算。 |
| | 照明配电回路中,**每一单相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大型组合灯具按光源数折算)。酒店大堂、宴会厅等大功率照明回路需单独核算。 |
12 位酒店机电专家在线,答案引用规范条文,可追溯到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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