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65-2019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总则
- 第 1.0.2 条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酒店建筑属于民用建筑范畴,因此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应执行本标准。
- 第 1.0.3 条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酒店建筑在运行管理中需平衡宾客舒适度与运营成本,尤其应注重节能与环保。
- 第 1.0.4 条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酒店建筑还需同时满足卫生、消防、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要求。
术语
- 第 2.0.1 条空调通风系统:由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及防排烟系统组成,用于调节室内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及气流速度。
- 第 2.0.2 条运行管理: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日常操作、维护、检测、调整及节能控制的活动。
- 第 2.0.3 条节能运行:在满足室内环境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备运行参数和策略,降低系统能耗。
- 第 2.0.4 条室内空气质量:室内空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及温湿度、风速等参数的综合状态。
- 第 2.0.5 条新风量:单位时间内引入室内的室外新鲜空气量,酒店客房、大堂等区域需满足卫生要求。
- 第 2.0.6 条回风:从空调房间或区域返回空调设备的空气,酒店中需注意不同功能区域(如客房与公共区域)的回风混合控制。
- 第 2.0.7 条过滤效率:过滤器捕集颗粒物的能力,酒店新风及回风系统需定期更换过滤器以保证空气洁净。
- 第 2.0.8 条冷热源:为空调系统提供冷量或热量的设备或系统,如冷水机组、锅炉、热泵等,酒店需根据负荷变化调节运行。
- 第 2.0.9 条末端设备:直接向空调房间送风或调节空气的设备,如风机盘管、新风机组、变风量末端等,酒店客房常用风机盘管。
- 第 2.0.10 条运行参数:系统运行时的温度、湿度、压力、流量、能耗等设定值或实测值,酒店需根据入住率动态调整。
基本规定
- 第 3.1.1 条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应制定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并应明确岗位职责。
- 第 3.1.2 条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系统原理、设备性能及安全操作要求。
- 第 3.1.3 条应建立系统运行、维修、保养及设备台账等技术档案,并应保存不少于5年。
- 第 3.1.4 条系统运行参数(如温度、湿度、新风量、压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 第 3.1.5 条系统启停应遵循节能、安全原则,并应根据室外气象条件、室内负荷变化及使用需求进行调节。
- 第 3.1.6 条应定期对系统设备及部件进行检查、清洗、维修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 第 3.1.7 条系统运行中应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当CO₂浓度、PM2.5等指标超标时,应采取措施改善。
- 第 3.1.8 条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应急预案调整运行模式,加强��风与消毒。
- 第 3.1.9 条冷却塔、冷凝水盘、加湿器等易滋生微生物的部位,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军团菌等污染。
- 第 3.1.10 条系统节能运行应符合国家节能管理规定,宜采用变频调速、热回收等节能技术。
- 第 3.1.7 条说明 :以上条款为第3章“基本规定”中的通用要求,适用于包括酒店在内的各类建筑。酒店作为人员密集、功能复杂的公共建筑,尤其应重点关注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 、 3.1.8(应急运行管理) 及 3.1.9(卫生与防污染)…
运行管理
- 第 4.1.3 条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启停、参数设定、巡检、维护及应急预案。酒店应针对客房、餐厅、会议室等不同功能区制定差异化运行策略。
- 第 4.2.1 条空调通风系统应在使用前30分钟开启,使用结束后30分钟关闭。酒店大堂、餐厅等人员密集区域应适当提前开启,保证过渡季节新风量。
- 第 4.2.3 条空调系统运行期间,室内温湿度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时,夏季温度宜为24~26℃,冬季宜为20~22℃。酒店客房应兼顾舒适与节能。
- 第 4.2.5 条新风量应满足卫生要求,且不应低于设计最小新风量。酒店客房、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证足够新风,防止CO₂超标。
- 第 4.3.1 条应定期检查、清洗或更换空气过滤器、过滤网。酒店客房、餐厅的送风口、回风口应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厨房排油烟罩应每月清洗。
- 第 4.3.3 条冷却塔、冷凝器、蒸发器、风机盘管等设备应定期清洗除垢。酒店冷却塔应每半年清洗一次,防止军团菌滋生。
- 第 4.3.5 条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风口、消声器、静压箱等应定期检查、清洗。酒店公共区域风管宜每2年清洗一次,厨房排油烟风管应每年清洗。
- 第 4.4.1 条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系统原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酒店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空调运行管理人员,并定期培训。
- 第 4.4.3 条应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包括设备台账、运行记录、维护记录、故障处理记录。酒店应保存至少2年的运行记录。
- 第 4.5.1 条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室内空气质量严重污染时,应加大新风量,并增加过滤装置清洗频次。酒店应制定应急运行预案。
节能运行
- 第 6.2.3 条新风量控制 :应根据室内CO₂浓度或人员数量,动态调节新风量,避免在低入住率时过度通风导致冷热负荷浪费。
- 第 6.2.4 条温度设定 :供冷工况下,室内温度设定值不应低于26℃;供热工况下,不应高于20℃。酒店客房及公共区域应严格执行此限值。
- 第 6.2.5 条间歇运行策略 :对于非24小时连续使用的区域(如会议室、宴会厅、部分餐厅),应在使用前提前开启、使用结束后及时关闭或转为值班模式。
- 第 6.2.6 条过渡季运行 :当室外空气焓值低于室内设计焓值时,应优先采用全新风或增大新风比运行,减少制冷机组开启时间。
- 第 6.2.7 条水系统温差控制 :冷水系统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设计温差(通常为5℃),热水系统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设计温差(通常为10℃),避免大流量小温差运行。
- 第 6.2.8 条设备启停优化 :冷却塔、冷水机组、水泵等设备应根据实际负荷需求,通过台数控制或变频调节,避免低负荷下多台设备低效运行。
- 第 6.2.9 条过滤网清洗 :定期清洗或更换空气过滤网,保证风机运行阻力在合理范围内,降低风机能耗。酒店客房及公共区域过滤网清洗周期不宜超过1个月。
- 第 6.2.10 条排风热回收 :当新风量与排风量较大且温差显著时(如酒店大堂、大型餐厅),应启用或检查排风热回收装置,减少新风处理能耗。
应急管理
- 第 6.1.3 条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火灾或空气质量严重恶化等突发事件时,应启动空调通风系统应急管理预案。酒店作为人员密集场所,需优先响应。
- 第 6.2.1 条应急通风模式切换 :在突发事件(如疫情或化学污染)期间,应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运行模式,并增大排风量,以稀释室内污染物浓度。酒店客房、餐厅、会议室等区域需重点执行。
- 第 6.2.2 条系统分区隔离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分区或分层隔离,防止污染空气在不同楼层或功能区之间扩散。酒店需特别注意公共区域与客房区域的隔离。
- 第 6.2.4 条过滤与净化装置强化 :应急状态下,应检查并更换或清洗空气过滤器(如初效、中效过滤器),必要时增设高效过滤器或紫外线消毒装置。酒店新风机组和风机盘管回风口需重点维护。
- 第 6.3.1 条设备紧急停机与重启 :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空调通风系统电源,防止火势蔓延;待火灾扑灭后,经安全评估方可恢复运行。酒店需明确消防联动控制逻辑。
- 第 6.3.3 条应急预案演练与培训 :酒店应定期组织空调通风系统应急演练,确保运维人员熟悉应急操作流程(如切换新风模式、关闭回风阀、启动排烟风机等),并记录演练结果。
- 第 6.4.2 条应急状态下的维护记录 :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系统运行参数(如新风量、排风量、过滤器压差等)、操作时间及人员,作为后续评估和改进的依据。酒店需建立专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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