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17-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总则
- 第 1.0.1 条为在电力工程电缆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 第 1.0.2 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电力工程中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设计。
- 第 1.0.3 条电缆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 第 1.0.4 条电缆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第 第1.0.1条 条明确了设计目标,酒店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需特别强调安全可靠与环境保护(如防火、低烟无卤电缆选用)。
- 第 第1.0.2条 条界定了适用范围,酒店建筑通常涉及10kV及以下配电电缆,属于本标准覆盖范围。
- 第 第1.0.3条 条鼓励在酒店电缆设计中采用节能技术(如阻燃电缆、智能监测系统)及环保材料。
- 第 第1.0.4条 条提示需同步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等专项标准,例如酒店疏散通道的电缆防火要求。
术语
- 第 2.0.1 条电缆线路:由电缆、附件、附属设备及构筑物组成的完整系统,适用于酒店内电力输送。
- 第 2.0.2 条电缆导体:电缆中传输电流的金属部分,通常为铜或铝,用于酒店供电回路。
- 第 2.0.3 条电缆绝缘:电缆导体外部的绝缘层,确保酒店电气安全,防止漏电。
- 第 2.0.4 条电缆护层:保护绝缘层免受机械损伤和环境影响的覆盖层,适用于酒店潮湿或高温区域。
- 第 2.0.5 条电缆附件:包括终端、接头等,用于酒店电缆连接和分支,确保可靠供电。
- 第 2.0.6 条电缆支架:支撑电缆的构件,用于酒店竖井、吊顶等空间敷设。
- 第 2.0.7 条电缆沟:地下敷设电缆的构筑物,适用于酒店室外景观或停车场区域。
- 第 2.0.8 条电缆桥架:支撑和固定电缆的连续刚性结构,用于酒店走廊或设备层。
- 第 2.0.9 条耐火电缆:在规定条件下能保持电路完整性的电缆,适用于酒店消防设备供电。
- 第 2.0.10 条阻燃电缆:阻止火焰蔓延的电缆,用于酒店公共区域以减少火灾风险。
电缆选型
- 第 3.1.2 条电缆导体材质选择:酒店内重要负荷(如消防、应急照明、电梯、水泵等)及对铜有腐蚀的场所应采用铜芯;一般照明、插座回路可采用铝芯,但需满足连接可靠性要求。
- 第 3.2.1 条电缆绝缘类型选择:酒店建筑内应采用阻燃型电缆。消防设备供电电缆应选用耐火电缆(如NH YJV),且其耐火时间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持续供电的要求(通常≥90min)。
- 第 3.2.3 条电缆护层选择:直埋或穿管敷设时,宜采用钢带铠装或钢丝铠装电缆(如YJV22);在室内桥架或线槽内敷设时,可采用无铠装电缆(如YJV),但需考虑机械防护。
- 第 3.3.1 条电缆截面选择:按持续工作电流、电压降、热稳定及机械强度校验。酒店内空调、厨房等大功率设备回路截面应留有裕量,防止过载。
- 第 3.4.2 条电缆阻燃等级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如酒店大堂、客房层、走廊)的电缆桥架或线槽内,成束敷设的电缆应选用阻燃A类或B类(ZA YJV/ZB YJV),以减少火灾蔓延风险。
- 第 3.5.1 条电缆金属屏蔽层要求:用于抑制电磁干扰的回路(如酒店弱电机房、智能照明控制线路)应采用屏蔽电缆(如KVVP),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 第 3.6.2 条电缆外护层颜色:酒店内消防配电线路(如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的电缆外护层宜采用红色或橙色,便于识别和检修。
电缆截面
- 第 3.2.1 条电缆导体截面应满足持续工作电流、短路热稳定、电压降及机械强度等要求。酒店中主用配电回路(如空调、照明、厨房)需按计算负荷并考虑同时系数选择。
- 第 3.2.2 条持续工作回路电缆载流量应按敷设环境(空气中、桥架内、穿管埋墙等)及温度校正系数进行修正。酒店吊顶内、管井内散热条件差,需重点校核。
- 第 3.2.3 条电缆导体截面应满足短路热稳定条件。酒店变配电室至消防负荷(如消防泵、排烟风机)的电缆,需按短路容量校验热稳定截面。
- 第 3.2.4 条电缆线路电压降不应超过允许值。酒店内长距离供电回路(如地下室至顶层客房、景观照明)应校核末端电压降,通常不超过5%。
- 第 3.2.5 条中性线(N线)截面应与相线相同或按谐波电流选择。酒店大量使用LED灯具、变频设备(电梯、空调),谐波含量高,N线截面宜与相线等截面。
- 第 3.2.6 条保护接地线(PE线)截面应符合热稳定要求。酒店内金属桥架、配电箱外壳接地线截面需按相线截面比例或短路电流计算确定。
- 第 3.2.7 条消防设备供电电缆截面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持续供电要求。酒店消防负荷电缆截面需考虑高温环境下降容,并满足自动切换装置(如双电源切换箱)的压降要求。
- 第 3.2.8 条电缆截面选择应兼顾经济性,考虑初期投资与运行损耗。酒店运营时间长,大截面电缆可降低线损,但需与投资回收期平衡。
电缆敷设
- 第 5.1.2 条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下,其路径选择应避免遭受机械外力、过热、腐蚀及火灾蔓延等危害。在酒店中,应避开厨房排烟口、锅炉房热源区及人员频繁踩踏的通道。
- 第 5.1.3 条电缆敷设应满足允许弯曲半径要求。对于酒店内常用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其最小弯曲半径通常为电缆外径的12倍(多芯)或15倍(单芯),施工时需严格控制,避免损伤绝缘。
- 第 5.3.1 条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桥架应设置于公共区域吊顶内或专用电气竖井中,且应满足防火封堵要求。酒店客房层走廊吊顶内的桥架应避免与消防、给排水管道交叉冲突。
- 第 5.4.1 条电缆在电缆沟或电缆井内敷设时,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酒店地下层或设备层电缆沟应设置集水坑及排水泵,防止积水浸泡电缆。
- 第 5.5.1 条电缆穿管敷设时,保护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酒店内暗敷于墙内或楼板内的管线,应避免在客房床头、卫生间等潮湿区域设置中间接头。
- 第 5.6.1 条电缆在竖井内敷设时,应每隔一定距离(如7m)设置固定支架,并应在竖井底部及顶部进行防火封堵。酒店电气竖井门应采用防火门,内部严禁堆放杂物。
- 第 5.7.1 条电缆敷设于易燃、易爆或人员密集场所时,应采用阻燃电缆或采取防火隔离措施。酒店大堂、宴会厅、客房走廊等人员密集区域,应选用不低于B1级阻燃电缆。
- 第 5.7.3 条电缆穿越楼板、防火墙及隔墙处,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酒店内电缆穿越客房与走廊隔墙、设备层与客房层楼板时,封堵必须达到与构件相同的耐火极限(如1.5h或2.0h)。
- 第 5.8.1 条电缆终端头及中间接头应设置在便于维护且不易受机械损伤的位置。酒店内严禁在客房内、疏散通道上方设置电缆中间接头,接头应集中于专用电气井或配电间内。
- 第 5.9.1 条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在电缆终端、转弯处、穿越墙体处设置标识牌。酒店内标识应清晰、耐久,并标注电缆编号、规格及起止点,便于后期运维。
电缆附件
- 第 6.1.1 条电缆附件的绝缘、密封、机械强度等性能应满足电缆系统在长期额定电压、允许过电压及短路条件下的运行要求,且不应低于电缆本体。
- 第 6.1.3 条在人员密集场所(如酒店客房、餐厅、会议区等)及有防爆、防火要求的场所,电缆附件应采用 阻燃 或 耐火 型。
- 第 6.1.4 条电缆终端与接头应选用 自熄性 材料,且其外壳应具有足够的机械防护能力,防止因附件损坏引发火灾或人身伤害。
- 第 6.1.5 条电缆中间接头应设置在 防火、防水、防机械损伤 的专用接头盒或保护箱内。在酒店竖井、吊顶等隐蔽空间内,接头应避免设置或采取加强防火隔离措施。
- 第 6.2.1 条电缆终端(如进入配电柜、变压器、用电设备处)的 绝缘配合 应满足所在环境(如潮湿、多尘的厨房、洗衣房区域)的污秽等级要求。
- 第 6.2.2 条用于连接消防设备(如消防泵、应急照明、排烟风机等)的电缆附件,应选用 矿物绝缘电缆 配套附件或 耐火电缆附件 ,确保火灾时持续供电。
- 第 6.2.3 条在酒店 变配电室、发电机房 等关键供配电节点,电缆终端与设备连接处应采用 可拆卸式 连接方式,便于检修与维护。
- 第 6.2.4 条电缆附件的 导体连接金具 (如接线端子)应采用 铜质 或 铜镀锡 材质,并满足长期工作温度下的抗氧化与抗蠕变要求,防止接触电阻过大引发过热。
- 第 6.3.1 条电缆附件的安装工艺应严格按照制造商要求执行,且 安装后的绝缘电阻 和 直流耐压试验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第 6.3.2 条在酒店 潮湿区域 (如游泳池、SPA、水景机房)的电缆接头,应选用 防水型 附件,并采取 密封胶填充 或 热缩管 等密封措施。
防火与阻燃
- 第 7.0.1 条电缆通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等场所,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酒店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 第 7.0.2 条电缆穿越楼板、墙体的孔洞及电缆沟道进入建筑物处,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酒店客房、公共区域及设备机房内的电缆进出线孔洞均需执行。
- 第 7.0.4 条在人员密集场所(如酒店大堂、餐厅、宴会厅、客房走廊)及有防延燃要求的场所,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当火灾时需维持供电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泵、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
- 第 7.0.5 条阻燃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br 1. 成束敷设的电缆,应根据其非金属材料体积及阻燃类别(A、B、C、D类)选择;<br 2. 酒店内成束敷设的电缆,其阻燃性能不应低于C类,重要回路(如消防、应急)不应低于B类。
- 第 7.0.6 条耐火电缆的耐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且敷设在酒店疏散通道、消防电梯井、消防控制室等重要场所的耐火电缆,其耐火时间不应低于90分钟。
- 第 7.0.7 条电缆构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墙、楼板的孔洞处,均应实施防火封堵。酒店配电间、弱电机房内的电缆进出线口必须封堵严密。
- 第 7.0.8 条在电缆隧道、电缆沟道、电缆竖井等部位,应设置防火墙或阻火段。酒店建筑中,电缆竖井在穿越每层楼板处应设置阻火段。
- 第 7.0.9 条在电缆沟道、电缆隧道内,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或灭火器材。酒店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电缆密集区域,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
- 第 7.0.10 条电缆敷设时,应避免与热力管道、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酒店内电缆与燃气管道、蒸汽管道等应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热措施。
- 第 7.0.1 条总结说明 :酒店建筑应重点执行 (防火封堵)、7.0.4(阻燃/耐火电缆选用)、7.0.5(阻燃等级)、7.0.6(耐火时间) 等条款,确保火灾时电缆不延燃、消防设备供电可靠,保障人员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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